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按照《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及区人大要求部署,2月8日上午,瀍河区法院举办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并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瀍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耿艳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瀍河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盈盈主持。
会上,张盈盈主任宣读了人民陪审员任命决定。耿艳升院长向新任命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后,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在领誓人带领下,全体人民陪审员进行庄严宣誓。
耿艳升院长代表法院党组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对区司法局在本次选任过程中的大力支持和重视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耿艳升院长向与会人员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强化履职使命感。深刻认识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既是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也是宪法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践行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二是强化学习,锤炼履职真功夫。人民陪审员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查明、认识、判断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要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充分发挥陪审作用。三是严守纪律,树立履职好形象。各人民陪审员要牢固树立公正司法理念,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手中权利,树立当代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在业务培训环节,瀍河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孔佩佩紧贴人民陪审员工作实际,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由来、概念、法律依据及现实意义,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讲解,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操性,进一步增强了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切实提升了陪审能力。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瀍河区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为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更好体现人民当家做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为瀍河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