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位于洛阳市东部,是1957年11月正式成立的全国5个少数民族城区之一,素有洛阳“东大门”之称。东与洛龙区接壤,西与老城毗邻,北依邙山,南濒洛河。全区辖1个回族乡(瀍河回族乡)、7个街道办事处(东关、北窑、瀍西、五股路、塔湾、杨文、华林),共有32个社区。全区总面积41.67平方公里,总人口17.91万人,常住人口20.01万人,有汉、回、蒙等22个民族,其中回族人口2.3万,占总人口的12.8%。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部分镇、街道委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2〕30号)文件,以2022年3月15日为基准日,将洛龙区白马寺镇委托瀍河回族区管辖。瀍河回族区内四教并存,有清真寺13坊、基督教堂2处、天主教堂1座、佛教寺院1座,信教徒群众3万余人。瀍河回族区区位交通便利。陇海、焦枝铁路于此形成十字交叉,洛阳北站是焦枝铁路上最大的编组站。二广高速、邙岭大道在此纵横交汇,市区主干道中州路、九都路、瀍涧大道横贯全境,城市东出入口(二广高速瀍河站)是进出市区的重要通道,洛阳地铁1号线贯穿全区。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现有干警55人,其中员额法官14人、法官助理19人,司法行政人员4人,司法警察4人、事业编制12人。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共计5个职能部门,以及白马寺人民法庭1个派驻法庭。
立足瀍河之滨,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秉承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外树形象、内练素质、强化责任、争先创优,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特别是近年来,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提出了实现“内部管理规范化、外部监管公开化、案件审判流程化、教育培训系统化、人才管理科学化”工作思路和“整体工作上水平,单项工作争第一”的工作目标,坚持科学管理,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追求效率、质量、效果有机统一,强力构建和谐瀍河,为开创辖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公正、文明、廉洁、高效是党和人民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通过长期干警职业道德建设,使职业道德内化为每一个法官的崇高信念,各项工作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提高了队伍爱心、公心和责任心;提升了法院社会形象和司法效能、司法权威。使人民群众更加亲近法院,信赖法院;形成了有案必理、有审必公、有访必接、有执必果的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连续两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先后被命名为省委政法委“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洛阳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洛阳市优秀基层法院”等多项荣誉;展望未来,该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繁荣和谐的现代化民族城区,决胜全面小康、开启瀍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