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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群众办实事】道路救援遭碾压致七级伤残 法庭倾情调解依法维权获称赞

          发布时间:2022-12-31 16:23:57


        “这个调解我很满意,没想到鹤壁的法治环境这么好!”当接收到当事人这波好评时,承办法官赵俊峰也由衷的感慨,这个线上调解真的不容易!马路溜车、七级伤残、无事故认定书、当事人无法到场……一个多月前疫情肆虐,当这些因素摆在面前时,承办法官真的觉得困难重重。但他敢于担当、迎难而上,最终成功破解各种难题,获得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原告胡某诉被告张某、被告某保险公司、被告某运输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告张某的重型自卸货车因故障搁置在路边,原告胡某前来救援进行维修,就当原告在车底检查故障时意外发生了,车辆溜车直接从原告身上碾压过去,侧翻撞到路边的房子上。事故发生后,原告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过多次手术和康复,原告后半生需要借助假肢生活,经鉴定其伤情构成七级伤残。原告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

        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并非常见的道路交通事故,该案发生在车辆维修期间,受伤者为车辆维修救援人员,且该案发生时,虽然进行报警但交警大队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并未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于是承办法官主动与当事人进行联系,希望能通过会见了解更多的案情,但保险公司和运输公司均在郑州,而此时正是郑州疫情最吃紧的时候。原告受伤已达一年之久,赔偿迟迟不能到位,等待疫情缓解又不知道到什么时候了。考虑到这些因素,承办法官认为不能再等待了,作为法官我们要敢于担当,直面问题,克服困难,迎难而上。于是多次打电话主动了解案情,建立微信群,通过网络线上调解。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责任比例划分上也就无据可依,这个问题成了争议的最大焦点。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和对比同类案例,同时出于保护维修救援人员角度考虑,承办法官提出超出交强险部分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按70%的责任比例划分,这个方案公平公正,也充分保护了伤者,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线上签订调解协议。

           疫情无情法有情,勇于担当显真情。多年来,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司法服务理念,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用实际行动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提升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不断提升辖区法治环境,获得当事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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