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宁陵县人民法院柳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台”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女方)系台湾居民,2018年6月份与被告在网络相识,双方建立恋爱关系,女方赶赴万里,来到男方这里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常因生活琐事争吵,原告诉至本院。
此案件经人民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调解,被告同意离婚,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
后来案件转入柳河法庭,书记员刘智文在协助法官调解的过程中,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都有重归于好的想法。
抓住这一点,刘智文将两人请到法庭,告知男方,女方不远万里嫁过来,两人的婚姻来之不易,要好好珍惜;告知女方,两人并没有什么实质矛盾,不能常常因为几句话就冲动离婚。
经过书记员的劝说,原告、被告都意识到了错误,感到婚姻不易,于是女方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双方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