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扞卫法律尊严。7月29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重点针对涉民生案件、小标的案件开展专项执行。
“行动开始,全体出发!”凌晨5时,随着执行局局长屈克勇一声令下,4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两路按预定路线出发。
因抚养费纠纷,李某被杨某诉至汤阴县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来到李某家时,李某态度诚恳,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6000元抚养费当场履行。
某银行与袁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袁某一直躲藏难寻踪影,给执行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日前,经群众举报,袁某在汤阴县城关镇某村的亲戚家临时居住。行动当天,执行干警迅速出击,成功将其拘传回法院。最终,袁某在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刘某与张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张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9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仍然拒不履行义务。集中执行当日,执行干警顺利将其拘传至法院,摄于法律的威严,最终,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
此次行动中,共对40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摸排查找,拘传8人,当场履行3件,扣押轿车1辆,达成和解协议5件,结案3件,执行到位金额11.9万元,行动成效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