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汤阴县人民法院利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人好找、物好寻的有利时机,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针对涉民生、涉金融、小标的案件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
9月23日凌晨5时30分,25名执行干警、5辆警车兵分两路,直奔被执行人住所,县城区、部分乡镇都留下了执行干警查人找物的身影。
逃避不是办法,还款才是王道
张某与汤阴县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的住址后,家中只有被执行人的老母亲。执行干警依法对房屋进行了搜查,在确认被执行人张某不在家后,执行干警依法将传票贴在被执行人张某房屋的门上,向其母亲释法明理,使其明白:“尊重判决、履行承诺是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如果有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最后,张某的母亲表示会积极做儿子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尽快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我马上交钱,还是别拘留了”
在刘某与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额3万余元,被执行人孙某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此次集中执行中,执行干警在孙某的居住地找到了他。执行干警从“借钱还钱天经地义”“诚实守信做人”以及“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受到的处罚”等各个方面对孙某以理相劝,以法相告,希望孙某主动履行。但是,孙某态度强硬,一直坚称自己无力还款。在持续做其思想工作依然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一听说要拘留自己,孙某慌了神,立即表示马上就可以还钱,并当场履行。
拖欠工资款?法院执行到底!
在李某与胡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汤阴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支付原告胡某工资款2.7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被告李某还款,但李某以各种借口拖延,“赖账”思想非常明显。在集中执行中,执行干警找到李某,经过细致的释法析理,李某依然拒不还款。为了彰显法律权威,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李某被带回法院后,才意识到自己行为将产生的严重后果,这时,才在法律面前低下了头,与申请执行人胡某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还款1万元,剩下欠款分期履行。
执行成果
截至当天下午5时,汤阴县法院执行干警共对100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摸排查找,拘传16人,拘留2人,当场履行3件,达成和解协议9件,执结案件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