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优化营商环境 | 新县法院坚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

          发布时间:2022-08-30 17:16:22


        为强化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精准服务“六稳”、“六保”,新县法院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上来,灵活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执行涉企案件,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活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例一

        申请执行人汪某与被执行人余某、河南某建筑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新县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当日,执行干警发现该案执行标的额较大,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后依法对该账户予以冻结。考虑到被执行人为正常经营的企业,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立即与被执行人联系,耐心释法说理,充分陈述利害关系以及强制执行可能对企业造成的影响。经多次沟通,被执行人最终同意将冻结不足部分标的款交到法院,其余案款直接从被冻结账户中划拨,并申请解除对该账户的冻结。执行干警迅速采取行动,在扣划相应案款后,于当日解除冻结该银行账户,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十余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案例二

        某公司因未经批准违规占地被相关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退还所占土地并缴纳相应罚款,但该公司未履行处罚决定中的缴纳罚款部分,相关行政部门向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考虑到该案件的罚金金额不大,若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将会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于是,立即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积极沟通,从强制执行对公司诉讼成本、生产经营、商业信誉等方面的影响,耐心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劝其尽快履行义务。通过反复充分释法,被执行人意识到非法占用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主动来院履行义务。在这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该公司负责人对法院采取善意文明的执行方式,没有影响到公司的日常经营表示感谢,并承诺公司在以后的经营中会遵纪守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两起案件的顺利执结,是新县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运用多元化手段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缩影。通过更加文明规范、便捷高效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活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助力市场主体更好生存发展。

        责任编辑:叶升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3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