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纷止争”是司法工作的不懈追求,快速、高效、灵活化解矛盾,是“定纷止争”的应有之义。新乡县人民法院立足实情,从2015年起践行“社会调解先行,诉讼无缝衔接”理念,探索“诉源治理”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创“三中心五机制”工作法,不断探索增加纠纷解决举措供给,不断畅通矛盾纠纷就地解决机制,发挥基层法院在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中的司法引领和保障作用,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纠纷解决需求。
一、以派出法庭为中心,开创“一表三机制”工作法,打造人民法庭参与乡村治理新样本
“一表三机制”工作法是针对新常态下农村矛盾纠纷呈现多元化的趋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人民法庭参与乡村“三治合一”体系建设,即人民法庭在依托“民情联系表”的基础上,运用“畅通民意渠道、加强矛盾化解、注重普法教育”三项机制,探索多元化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和网格化便民司法服务新路径。
一是建立民情联系表。新乡县法院两个派出法庭下辖七个乡镇,作为“一表三机制”工作法的主要抓手,每个法庭按辖区内矛盾分布,在企业、社区、乡村设立若干个法律服务站,在医院设立医患纠纷调解服务站,在部分村庄设立涉农巡回审判点和普法教育基地,聘请社区工作人员、村干部、学校和企业负责人等担任服务站联络员或负责人,制作“民情联系表”。干警定期进站指导、跟踪服务,开展矛盾调处培训、普法宣传、巡回审判。每个站点均设有和法庭对接的视频会议系统,对于基层细微的民事纠纷,群众不用跑路,在家门口就可享受便捷法律服务,从而形成以派出法庭为中心、以法律服务站为主干、以各乡镇村为辐射、以网格化联络员为纽带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使司法触角向最基层组织、最基层群众延伸。
二是畅通民意渠道机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观摩庭审、座谈交流,当面听取意见,建立联络渠道,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基层民调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等途径,做好民意沟通和联络,广泛征求企业、基层组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的方法。
三是加强矛盾化解机制。注重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农村农民发展的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发生;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对复杂民事纠纷,做好服务站与驻院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的衔接,对两个月内调解不成或情况紧急的纠纷,及时引入立案程序,防止久拖不决;组织“巡回法庭”进村上门办案,就地开庭宣判,减少群众诉累。同时,坚持案件回访,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普法教育机制。定期对村级联络员开展法律知识及调解技能培训;坚持普法多样性,干警不定期送法六进,选择公序良俗典型案例,开展法制讲座、为群众现场答疑;对案件当事人开展信仰教育、人生境界教育,倡导诚实信用,使群众在敬法、重法下自愿守法,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
二、以家事调解室为中心,在全省率先探索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特色机制
2015年9月,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综治协调、法院推动、社会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特色机制。
一是在辖区乡镇、社区设立四个家事调解工作室,建立了包括心理咨询师、社会志愿者调解员共60余人的爱心调解团队,对诉前委托的一般家事纠纷由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进行初步“诊断”,先行调解,对危机婚姻进行情感修复,对调解不成的死亡婚姻、复杂疑难纠纷进行精准“治病”,对发生家暴事件及时联系公安机关联动,坚决防止“民转刑”事件发生。
二是成立全省首个家事审判庭,对进入诉讼程序的家事案件,突出以人为本理念,将人文关怀、理性协商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保证家事合议庭的专业性;工作中除遵守现行法律外,还试行“离婚、析产类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倡导诚信诉讼,定期查看受损家庭成员关系、情感是否修复,新的家庭环境是否适合未成年人成长,建立台账,跟踪服务效果。
三是制定、完善“家事纠纷调解员培训制度”、“家事纠纷工作室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定,确保工作室规范、有序运转。家事调解室成立以来,已受案1547起,化解或缓解矛盾率达95%以上,家事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案件同比减少50%以上,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等给予充分肯定。新乡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的创新项目。
三、以立案诉讼服务为中心,打造多层次、全覆盖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分流机制
在总结已有经验和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基础上,新乡县法院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在县委、县政法委大力支持下,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以立案诉讼服务为依托,于2017年6月成立全县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构建了一个覆盖全县、体系化、权威化、科学化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打造了“便民高效零收费,便捷公正解难题”司法服务品牌,实现矛盾纠纷快速分流化解。诉调中心现开设网格化便民对接等四个窗口,下设11个诉调对接工作站,在册调解员87人,常驻调解员17人,包括中心主任1人,内勤书记员4人,全国、市级金牌调解员、退休法官、干部和在册律师12人。
一是健全平台建设。县法院全面做好办公场所对接、组织机构对接、流程对接和效力对接,让三大调解组织全部进驻诉调中心,实现空间上的零距离衔接;与各行政部门、调解组织定期召开联席会,座谈交流常态化,实现组织机构上的零距离衔接;诉讼服务中心严格按流程接收或分流案件,实现纠纷处理程序上的零距离衔接;对达成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法院一经审查合格,以裁定形式固定,赋予强制执行力,实现调解协议效力上的零距离衔接。
二是细化、理顺诉调对接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关于在诉调衔接中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的实施意见》、《诉调对接多元化解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确保诉调对接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同时,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有效支持,充分利用好专项经费。
新乡县法院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对接各类委托、委派案件5536件,成功化解2092件,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35%以上,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增幅从原来的每年40%左右下降至10%左右,有效缓解了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