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河南省委、省政府和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部署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保障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庭审(含公告)、接待、听证、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时间以承办法官的通知为准,请各位诉讼参与人保持通讯畅通。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向我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的,请优先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lzzly.com)等途径线上办理,尽量避免现场办理,减少出行,降低风险。
三、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调处纠纷,可以选择“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中的“诉前调解”模块进行在线调解,提交成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四、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到法院窗口办理诉讼事务或到院参加诉讼活动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诉讼参与人及其他人员,请提前与相关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前来办理,进入法院办公区、审判区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测量体温、询问身体状况等相关检查。
五、2020年3月2日后,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如期参加庭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向承办法官提出延期申请,由承办法官依法另行安排、决定庭审时间。
六、疫情防控期间,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将通过“网上执行查控系统”等合法安全的方式办理,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部分案件需要线下查控和现场执行的,受疫情影响可能存在延期,敬请谅解。
特殊时期,义马法院全体干警将竭尽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服务,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相信在大家的一起努力下,我们一定会打赢这场战争!
工作期间立案事宜联系电话:12368,0398—5653362;
执行事宜联系电话:03798—5653302;
其他事宜联系电话:0398—5832272。
义马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