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机构设置
        法院简介
        法院领导录
        法院机构录
        河南法院名录
        新闻发言人
          人民 腾讯 新浪
          人民 腾讯 新浪
        法院公告
        ·截止2018年12月1日,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4636件(旧存302件,新收4334件),结案2992件,结案率64.54%,结收比69.04%。现针对民事案件数量最多的是借款合同纠纷、物业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加以分析。    一、三类民事案件的特点    案由 受理数占民事案件受理比例结案数调解、撤诉数调解、撤诉比例借款合同纠纷 938   21.64%         691         350     50.65%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651   15.02%           336         181     53.87%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3999.21%           313         180     57.51%    由上表可以看出,这三类案由占据民事受理案件的43%,并且借款合同纠纷、物业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三类案件的调解、撤诉比例基本相同。三类案件的特点如下:    (一)借款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类纠纷中民间借贷纠纷790件,占借款合同纠纷总数的84.22%,但民间借贷的调解率仅为33.69%,主要是个人之间的借贷,原告经过多次催要,被告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找不到被告,也造成案件普遍审理时间较长,调解率较低。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主要是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业主陆续来法院追讨违约金,涉及辖区部分期房及施工楼盘,共有436件。开发商违约交房,业主们选择了到法院起诉追讨违约金,一户起诉引起连锁反应,整个小区的业主紧跟着一起起诉。一户或几户达成调解意见,整体解决思路一致,案件调解、撤诉比例较高。    (三)物业合同纠纷  物业服务公司在缴费区间内,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作为原告将业主诉至法院,追讨物业费,涉及有399件案件。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不满意多采用拒交物业费的形式,而物业公司采取到法院来维权的形式越来越多。180件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结案。有些业主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主动缴纳物业费,案件以物业公司撤诉结案;有些物业公司与业主达成统一的调解意见,案件以调解结案。       二、三类案件数量多、问题集中的可能原因分析    (一) 生产经营性民间借贷增多,民众贪图高利,盲目放贷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众手中的剩余资金逐渐增多,投资意识增强,但股市、房产投资需要更多的专业知识,而传统的借贷方式较为简单、便捷,民间借贷依然成为民众首选的投资途径。民间借贷已经由过去的生活消费型借贷转为生产经营性借贷,数额大,利息高。出借人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往往仅考虑到以远高于银行同期贷款的利息的方式来收取高额利润,缺乏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借款用途的调查,当下世界经济的增长动力减弱,国内部分经济数据出现了增速回落的现象,一些借款人经营不善,导致本金和利息都得不到清偿,出借人不得不起诉至法院。    (二)延期交房现象普遍,追讨违约金不易  近年来,因国内经济形式增速放缓,央行调控贷款政策,导致部分房地产经营企业资金使用紧张及房地产市场的管控措施等原因,造成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业主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途径并不畅通,开发商以天气、政府不可抗力等原因(特别是近两年环境治理禁止施工)推脱拒绝给付违约金,或者业主与开发商对违约金的支付天数达不成一致意见,业主们选择了到法院起诉追讨违约金。    (三)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业主拒绝物业费  目前我市部分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多数仅停留在安全保卫,打扫卫生等低档次服务上,只注重收费,加之部分管理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导致有些业主因此拒绝缴纳物业费,致使管理企业与业主发生纠纷。业主维权仅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形式维权,也反映出维权形式单一。此外,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追求过分细节化、扩大化,有些开发商遗留的房屋质量问题、丢失财物问题、其他业主破坏绿地、私自占用公共通道等问题,业主不主动行使权力,完全归责于物业公司。部分业主以不缴纳物业费形式与物业公司对抗,进而导致物业费纠纷不断。新建的小区,特别是拆迁安置小区,住户较多,以1000户为例,如果10%的业主不交物业费,被告就有100户了。有些物业公司起诉的目的就是督促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选择起诉一部分业主。案件起诉至法院后,经法官耐心的做工作,大部分业主会主动履行,案件以物业公司撤诉或调解结案居多。    虽然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实施,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职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很多小区具备法定条件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些小区虽然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并未参与对小区物业的管理监督协调工作,不能有效的行使权利。    三、针对频发类案件,加强综治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民间借贷风险管理  一是加强借款后的跟踪监督。及时跟踪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信情况。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倡导社会诚信体制建设,将失信人的相关信息及时纳入失信系统,严惩失信行为。三是加强对公民诚实守信观念、投资风险意识等方面的教育,提示民众注意借贷风险。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民间借贷活动参与者的法律意识;提高企业和群众对非法民间融资活动的识别能力,大力宣传金融知识,力争从源头上对民间借贷风险进行防范。   (二)多方联动化解房地产纠纷    房地产开发中的一些问题需要政府行政措施加以解决,需要法院、房管部门、国土部门、建设部分和规划部门等行业相互沟通、联系,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同化解机制,形成合力,共同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监管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完善物业服务质量    一是以物业合同的形式明示权利义务。强化合同意识,签订合同时,细化合同内容,明确物业、业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二是业主积极成立业主委员会,树立维权意识。开封旧城改造范围扩大,新成立的拆迁安置小区越来越多,许多新小区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造成业主只能以不交物业费形式维权。应积极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增强自主维权意识。三是物业公司严格管理,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意识。监管部门严格控制物业公司市场准入和资质管理,主动向业主征求意见和对物业公司进行达标考评。
        ·为进一步整顿作风,严明纪律,切实加强队伍管理,根据省法院统一部署,我院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治理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专项活动。专项治理内容如下:1、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消费活动,或者由其报销费用的;2、接受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请托,出面联络或者安排法院内部人员参加的宴请及各类休闲娱乐活动的;3、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礼金、礼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我院现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电话和和电子信箱,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对我院干警积极监督。凡被举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院干警,一律先停职,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核查;凡经调查属实,情况严重的,一律开除;对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院长、主管院长,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责任。举报电话:23809134 23809195电子信箱:kfjmfyjcs@sina.cn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2013年12月18日
        ·(一)严禁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偏袒一方当事人,违背事实、法律枉法裁判,和有案不立、不执、拖延办案;(二)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所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钱物,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种宴请、休闲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三)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参与营利性活动及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广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四)严禁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或代理人,向律师、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借用钱物,要求其报销各种费用;(五)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违规为案件当事人推荐、指定资产评估、拍卖机构;(六)严禁违反规定插手过问职务外案件,干预下级法院办案;(七)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八)严禁滥用械具,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对当事人、申诉人、上访人采取冷、横、硬、推、拖等不负责的态度;(九)严禁酒后驾车、开庭、执行公务及在工作时间饮酒;(十)严禁使用警(公)车旅游、参加婚丧嫁娶、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其他公车私用行为。举报电话:3809195
        站内检索
         
        · 示范区法院荣获全市法院 “..
        · 创新堵点 改革重点 河南省..
        · 【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区法..
        · 执行法官高效执结 当事人锦..
        · 公正审判暖人心 群众感激..
        · 【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区法..
        · 示范区法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
        · 国家安全教育日
        · 提升警务处突能力 练兵增强..
        · 拒绝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 ..
        法院要闻 更多>> 
        案件快报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执行动态 更多>> 
        案例评析 更多>> 
        队伍建设 更多>> 
        司法公开
        裁判文书网
        审判直播网
        诉讼资产查询
        执行信息查询
        司法网拍
        院长信箱
        院长信箱
        联系我们
        地址: 开封市汉兴西路506号(郑开大道十一大街与汉兴西路交叉口) 办公室电话:0371-23809123立案庭电话:0371-23809103监督举报电话:0371-23809159   


        Copyright©2023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