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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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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荥阳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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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汜水中心人民法庭信息化设备采购采取询价方式择优选择供货单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询价内容1、项目名称:荥阳市人民法院汜水中心人民法庭信息化设备采购2、采购单位:荥阳市人民法院3、最高限价:人民币41万元4、采购文件获取:电子邮件发送。联系电话:侯女士:0371-64600001二、相关要求 1、有意向的单位,请按本次询价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2、报价人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3、报价人应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足够的人员以完成此项工作。4、报价文件请于2022年3月4日至3月8日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价单)。5、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6、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三、询价比价中标方式1、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无二次询价,报价直接决定竞价结果。2、评标部门:荥阳市人民法院评议小组3、比价结果确定原则:在满足货物各项主要性能指标、使用要求及相关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若报价的品类需多家供应商同时供货,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我方将以最低报价供应商占最大供货比例为原则进行采购。4、中标方式:收到通知单位为中标单位,无收到通知单位为未中标单位。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侯女士:0371-64600001情况说明:报价单位联系时,请说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电话。 荥阳市人民法院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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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荥阳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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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人民法院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诉讼服务和信访工作方式的通告 根据荥阳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要求,从2021年11月5日起,荥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和信访大厅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和信访大厅暂时关闭期间,当事人可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或者邮寄等非接触方式,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参加网上庭审、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反映信访诉求等事项,我院将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进行办理、回复。 友情提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和信访大厅也已暂时关闭,当事人和群众也可以通过上述方式办理业务或反映信访诉求。 因疫情防控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荥阳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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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决定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司法辅助人员,此次招聘委托河南兴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荥阳分公司负责。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以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身心健康、人格健全。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待遇 本次共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5名。全部实施劳务派遣,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后执行基本工资1800元/月/人,之外享受企业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优先聘用。 (四)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五)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荥阳市人民法院网站、荥阳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微博、河南兴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及荥阳市相关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月2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河南兴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荥阳分公司(荥阳市国泰路惠民路正上豪布斯卡C座2007)。 咨询电话:0371-88191157。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材料: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用A4纸复印)。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正面1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须提交两份《荥阳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2)报名比例不低于1:3,招聘人员与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比例的,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10月22日下午14:00---17: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相关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 3.笔试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有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有效成绩×40%+面试有效成绩×60%。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是否参加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工资执行1800元/月/人,试用期满后由用工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合同,执行基本工资1800元/月/人,之外享受企业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三)笔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荥阳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1、荥阳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 2、下载后请手动填写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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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要求,从2021年8月2日起,荥阳市人民法院(含派出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和信访大厅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诉讼服务和信访大厅暂时关闭期间,当事人可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或者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参加网上庭审、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反映信访诉求等事项。 附:荥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联系电话 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2368 诉讼服务中心 民事、行政、刑事立案:0371-64629085 执行立案:0371-64629190 再审立案:0371-69563118 缴费咨询:0371-64629012 信访接待:0371-64629230 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 刑事审判庭:0371-85229805 行政审判庭:0371-64600259 民事审判一庭:0371-86571289 民事审判二庭:0371-64629195 乔楼中心人民法庭:0371-64629170 城关中心人民法庭:0371-64629152 广武人民法庭:0371-64629161 崔庙中心人民法庭:0371-64625269 高村中心人民法庭:0371-85091075 汜水中心人民法庭:0371-64629121 执行第一团队:0371-64629091 执行第二团队:0371-64629092 执行第三团队:0371-64626639 执行第四团队:0371-64665597 执行第五团队:0371-64821333 执行第六团队:0371-64629157 执行第七团队:0371-64629276 执行第八团队:0371-64629290 执行第九团队:0371-64665703 执行第十团队:0371-64629237 执行第十一团队:0371-64610668 如需办理信访事项,可以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glzzly.com/)、邮寄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我院将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进行回复。 因疫情防控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扫描小程序码直接进入“河南移动微法院” 扫描小程序码直接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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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20年度我市共计审结涉及土地争议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0起,共计审结涉及土地争议的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案由: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10起,一审普通程序法定审理期限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法定审理期限三个月,平均审理时82天,无超法定审理期限审结的案件。 2021年3月23日 附件.2020年度审结涉及土地争议民事诉讼案件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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